太仆村遗址

区域:位于县城西北太仆寨

保护级别: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县城西北太仆寨。面积约6万平方米,包括太仆寨全部及其四邻。1963年被公布为河南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遗址灰层内含丰富,有新石器时代的仰韶和龙山文化以至商周文化,1963年公布为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出土的陶器有:鼎、罐、甗、陶纺轮。陶质为:红陶、灰陶、夹砂陶、蛋壳陶。石器有石凿、石镰、石斧。纹饰有绳纹、网纹。另外还出土有兽骨、鹿角、蚌壳等。出土的器物还有铜鼎、罍、方壶、镞、车马饰、玉壁等190余件。器物造型精美,且多有铭文。经考古学家唐兰鉴定为西周末期郑器。遗址的东北部灰层中,还残存着两处石灰层。石灰层厚2~10厘米不等,长10余米。它为研究我国使用石灰的时间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