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岗戏楼
区域:位于叶县东北22公里的洪庄杨乡洛北村
保护级别: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叶县东北22公里的洪庄杨乡洛北村。2021年公布为河南省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
戏楼坐南朝北,平面呈正方形。台基高约三米,面阔三间进深两间,七架梁,占地面积64平方米,悬山灰瓦顶,分前后场:前场为演出戏台,由4根方形石柱支撑,后场为化妆室,前后场有木隔扇分隔。前檐柱头科、平身科斗拱共8攒,柱头科昂部雕龙头形状。额枋截面较长,上雕龙、凤等图案。此戏楼建造坚固,在脊枋上书写有“大清嘉庆六年岁次”字样。该戏楼民间艺术活动场地的特点很突出,在叶县一带属绝无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