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堂孝子坊
区域:位于长桥镇窦堂村
保护级别: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长桥镇窦堂村,2016年被公布为河南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清代建筑,横跨于该村东西大街之上,坊为红石建造,宽8.35米,厚2.8米,占地面积23.4平方米,梁下有两块青石匾额,上块书“孝子坊”三个大字,款为“乾隆拾柒年建”,下块书“皇清钦旌孝子太学生冯赞,坊两侧自下而上为四对雄狮,横梁透雕二龙戏珠及人物图案。该宅院建于清代,历经民国使用至今。建筑对研究清代古建风格及石刻艺术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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