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渡口村传统民居

区域:位于郏县冢头镇西北

保护级别: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郏县冢头镇西北,2016年被公布为河南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现存四合院(局部)20座,建筑60余间,主要位于中心街两侧,中心街东西长约280米,街道两侧排列着众多大小商号建筑(大多已毁),部分保存完好,现多作为民宅使用。李渡口村传统民居明清建筑连片成群,建筑格局以四合院为主,以两进和三进院落形式居多,前有门楼,中有过厅,后有堂楼,有东西配房(楼)。红石基础,砖木结构,五脊六兽,上棚小灰瓦覆顶。这些建筑结构严谨,气势恢宏,石刻、木刻、砖刻工艺精巧,具有较高的建筑史学价值和艺术价值,集中反映出明清时期豫北民居的建筑风格和工艺水平,具有很高的历史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