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案庄遗址
区域:位于舞钢市矿建办事处赵案庄村南
保护级别: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舞钢市矿建办事处赵案庄村南。2021年被公布为河南省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
遗址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1958年村民深翻土地时,发现一个袋状坑和一些浅井坑,挖出许多经过磨制的石斧和数十件陶器,主要有三足鼎、深腹鼎、平底罐、纺轮等。不同器皿上饰有绳纹、蓝纹、划纹、印纹等。2001年河南考古研究所专家鉴定为古村落遗址,距今约6500—7000年历史,属仰韶文化。它反映年代应是母系氏族社会繁荣时期。有人认为是炎帝城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