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次山墓

区域:位于石龙区龙兴街道泉上社区泉上村北部青条岭下

保护级别: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石龙区龙兴街道泉上社区泉上村北部青条岭下。2021年公布为河南省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

       墓坐西朝东,墓呈圆形,墓冢高约3米,底部直径约10米,墓周边有高约0.8米用青砖、砂石垒砌而成的围栏。墓前有明嘉靖十年鲁山知县夏文笔为元次山重立的墓碑,此碑高1.7米,宽0.7米,碑文“唐节度使元次山之墓”。该墓冢占地约80平方米。墓前有一仿古建筑的山门,墓后有一大殿,南北两面建有生活用房,周围建有围墙,该墓园总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

      元结、字次山、号漫叟、自称浪人,鲁山商余人,生于唐开元十年(722年)。天宝十二年元结应进士举、登第。乾元二年冬,任山南东道参谋,抗击思明叛军,擢任水部员外郎兼殿中侍御史,充荆南节度判官。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年),元结受任道州刺史,后调任容州刺史,加授容都督充本管经略守捉使。卒于唐大历七年(772),享年五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