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陕鄂前后委旧址
区域:鲁山县委院内
保护级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鲁山县委院内,它始建于1891年,距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是西欧传教士来传教时建造的。它曾是豫陕鄂边区和豫西革命公署党政军及中原局领导人邓小平等同志的居住办公处,属革命纪念地。且存有革命时期的大量文物,具有中外古今的重要价值。2004年被辟为“豫西革命纪念馆”,同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5月,被列入河南省26个重点建设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点)之一。2006年6月,被河南省政府公布为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元月,迟浩田题词为“鲁山邓小平旧居”。2013年3月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