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次山碑

区域: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高中院内

保护级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元次山碑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高中院内。该碑原在县城北青岭泉坡元结墓前。系唐代大书法家颜真卿于大历七年(公元772年)63岁时为好友元结亲手撰写并书丹的悼文。全文以寸半见方的楷书写就,字迹浑厚雄健,遒劲秀拔,气势磅礴,充溢着宁折不弯的浩然正气。是颜体的代表作品之一,其拓片曾于1972年赴日本展出。该碑1963年被公布为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5月第六批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