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汝县抗日县政府旧址

区域:位于河南省汝州市大峪镇同丰村马鞍驼自然村

保护级别: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河南省汝州市大峪镇同丰村马鞍驼自然村,现存一进院落,主房窑洞2孔,厢房窑洞3孔,建筑面积约407平方米,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保存现状较好。2021年公布为河南省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

      1944年,中共中央为了统一河南抗日根据地的领导,决定建立中共河南区党委、河南军区和河南人民抗日军。八路军豫西抗日游击支队制定约法五章,并组成武装宣传工作队,分赴箕山、嵩山周围各县,宣传党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和各项方针政策,发动群众,开展工作。10月,临汝县委、抗日民主政府在马鞍驼成立,临时占用于培周私宅作为临汝县抗日县政府驻地。此后至1945年8月的近一年期间内,临汝县委、抗日县政府领导根据地人民配合八路军并肩作战30余次,歼灭日、伪、顽反动势力5000余人,沉重地打击了日、伪、顽反动势力的嚣张气焰,谱写了汝州人民反抗外敌入侵的光辉篇章。临汝县抗日县政府是共产党领导的豫西抗日根据地内第一批建立起来的县级抗日政权,也是平顶山地区党领导的成立时间最早、存在时间最长、领导机构最全、战略地位最为重要的县级抗日政权。它处于豫西抗日根据地的核心区域,一度成为整个豫西地区的抗日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