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文件精神,10月28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派河南省文化馆综合部副主任陈德超、文化馆民间艺术部倪珉子赴平顶山调研示范性传习所、展示馆。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领导及鲁山县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此次调研。
陈德超、倪珉子一行对我县申报的鲁山县一化丝绸传习所、鲁山花瓷传习所、鲁山县留福花瓷传习所、鲁山仙女织丝绸展示馆、鲁山段店花瓷展示馆、鲁山李氏陶瓷展示馆六家传习所、展示馆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示范馆是保护、传承、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我们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结合各自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展示传习活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鲁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林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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