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应岐故居及墓

区域:鲁山县仓头乡刘河村

保护级别: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任应岐(1892—1934年),字瑞周,1892年生于鲁山县仓头乡刘河村农民家庭。6岁入私塾,16岁到县城高等小学堂念书,18岁考入淮阳师范学校。生前系国民革命军第12军军长,著名爱国将领。曾参与东征、北伐,屡立战功。1934年,任应岐与吉鸿昌组织“中国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因主张“停止内战,一致抗日”被捕,当年11.24.以“扰乱治安、加入共党、危害民国”罪遭枪杀。临刑前他态度从容,谈笑自若,遗书:“大丈夫有志不能伸,有国不能报,痛哉!”2021年7月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追认任应岐为烈士。同月,任应岐故居又被中共鲁山县委宣传部授予“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故居位于刘河村中央,面阔3间。为土坯墙,小灰瓦覆顶,普通民房建筑,结构较为简单。墓在村东北约400米处,墓碑镌刻隶属“爱国将领任应岐之墓”,背面是任老生平事迹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