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公墓

区域:鲁山县城西北二里

保护级别: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河南通志》:鲁阳公墓在鲁山县城西北二里,墓有石碑,存四字。《明统一志》:墓在大古城西北二里许,有石碑,止存四字,现为鲁山县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