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公墓
区域:鲁山县城西北二里
保护级别: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河南通志》:鲁阳公墓在鲁山县城西北二里,墓有石碑,存四字。《明统一志》:墓在大古城西北二里许,有石碑,止存四字,现为鲁山县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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