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陕鄂五地委办公旧址
区域:龙山街道三官庙街三官庙内
保护级别: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豫陕鄂五地委办公旧址位于龙山街道三官庙街三官庙内。1947年11月,陈谢兵团九纵司令员秦基伟在宝丰县马街会议上传达豫陕鄂边区后方委员会关于成立豫陕鄂第五地委、五军分区的指示,24日,又宣布成立豫陕鄂第五专署,地委、专署、分区机关设在宝丰县马街。1948年2月10日,兵团前委决定由九纵二十五旅开辟五分区,3月间,豫陕鄂五地委、五专署、五分区先后由宝丰县迁到郏县城,地委机关驻三官庙,专署机关驻文庙,分区机关驻北街天主教堂。6月,改为豫西五地委、五专署、五分区。五专区党政军机关驻郏县期间,相继研究部署了地方政权建设、支前参军、反霸清匪、减租减息等运动任务,带领全区人民把国民党特务、散兵游勇、会匪流氓、土豪劣绅横行肆虐的地区,逐渐变成了一块巩固的解放区。
现存三官庙为清代建筑,有建筑三间,座东面西,面阔7米,进深5米,青砖拱券门,两侧各有一个红石钱形方窗,上棚灰瓦覆顶,为单檐硬山抬梁式建筑。庙内有“天启四年”及清代古碑四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