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庄翟家祠堂
区域:宝丰县李庄乡翟庄村中部
保护级别: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翟庄翟家祠堂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李庄乡翟庄村中部。2016年9月,被宝丰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
该祠堂坐北朝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占地面积590平方米。由正房和倒座组成,正房为正祠,面阔10.5米,进深8米,建于1米高的台基之上。出前檐,前檐的边沿用红石铺砌而成,有明柱6根,上房脊上有砖雕,山墙有墀头。倒座含1间门楼面阔10.5米,进深5.5米,门楼高于东西两侧耳房,耳房门窗相互对应。地基均为红石,墙体青砖,土坯混砌。院内立有“翟氏重续族谱碑”碑刻三通,其中“大清咸丰五年”一通,“光绪十四年”一通和“光绪三十三年”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