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豫陕鄂边区第五军分区酒局旧址
区域:宝丰县城关镇仓巷街北段
保护级别: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宝丰豫陕鄂边区第五军分区酒局旧址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城关镇仓巷街北段,净肠河南岸。2016年9月,被宝丰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
该旧址坐北朝南,东西长45米,南北长53米,占地面积约2400平方米。该厂民国期间为民营酒厂,1947年11月宝丰解放,在裕昌源酒馆的基础上建立“豫陕鄂边区第五军区分区酒局”。1948年10月宝丰县人民民主政府接纳,易名为“地方国营宝丰裕昌源酒厂”。1955年10月,更名为“地方国营宝丰酒厂”。1956年,宝丰大曲被省轻工业厅、粮食厅审定为河南名酒。1975年,除留一个大曲车间外,共余全部迁至新址。宝丰豫鄂陕边区第五军分区酒局旧址见证了宝丰县制酒业的辉煌与发展,对了解宝丰工业酿造历史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