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店撖永选老宅

区域:宝丰县闹店镇闹店村路西

保护级别: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闹店撖永选老宅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闹店镇闹店村路西。2016年9月,被宝丰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

      该宅建于民国,原为农会办公地,土改时期分给村民撖永选居住至今。该宅坐北朝南,面阔五间二层,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墙体一层青砖包砌,二层为土坯垒砌,一、二层共有圆券窗9个,窗眉均砖雕。二层为木楼板,圆券门,木质门窗,封顶覆瓦,硬山式建筑。该建筑对研究民国时期民居建筑提供了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