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娘城遗址
区域:舞钢市尹集镇苇子园村姨娘城村民组北一个坡地上
保护级别: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姨娘城遗址位于舞钢市尹集镇苇子园村姨娘城村民组北一个坡地上。南北长100米,东西宽100米,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高出地面5米左右,它是一处唐、宋时期连续使用的古遗址,该遗址文化层2--3米,遗址已早年农民平整土地时对遗址表面稍有破坏外,保存完成。该遗址有待调查或发掘,尽早搞清年代或人物。2005年被舞钢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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