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山化石点

区域:钢市庙街乡人头山村南半山腰处

保护级别: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人头山化石点位于舞钢市庙街乡人头山村南半山腰处。面积1800平方米。该区很久以来人们就称这里为“龙骨山”。1970年生产队组织社员在此地1—3米深处挖出数块,计500余斤形象如“龙骨”的石头,即化石,出售给舞阳县医药公司。1984年河南省文物部门在此鉴定为“恐龙化石”,并将该地定为“恐龙化石保护区”。并通知当地政府部门,严禁任何人在此挖掘。该化石点具有重要的考古价值。2011年被舞钢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