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平院寺庙遗址

区域:舞钢市杨庄乡臧坪村完庄南一公里

保护级别: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官平院寺庙遗址位于舞钢市杨庄乡臧坪村完庄南一公里。面积2100平方米。建于唐代,毁于明代。相传始建时有庙宇五十余间,有大殿、东、西偏殿有僧舍等建筑。当时香客众多,香火旺盛。但后来寺内和尚多有不规,欺男霸女、调戏奸淫妇女,百姓恨之入骨,联名告发,官府平定了寺院,正法了和尚。后人称这里为官平院。近年来人们又在原址北侧建起了新庙院。称佛光禅寺。该遗址具有一定的文物价值。2005年被舞钢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