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公陵园

区域:叶县南15公里的大陈庄北地澧河滩内

保护级别:平顶山市文物保护单位

       2004年10月被公布为第二批平顶山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叶公墓位于县南15公里的大陈庄北地澧河滩内。据清《叶县志》记载:春秋叶公墓在旧县。汉书注皇览曰:县西北去城二里有叶公诸梁墓。叶公即沈诸梁:春秋楚国贵族。封邑于叶(今旧县)为县令,称叶公。有名的“叶公好龙”典故即出于此。此地历经千载沧桑,早被河水冲为河滩。原墓早不复存在。近几年来,当地群众根据志书记载的方位,将其添修成丘。根据当前统战工作的需要,一九八五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